美國稅務

常見問題

 

 

問:美國稅法與中國稅法相比有什麽不同?
答: 與中國的統一稅制相比較,美國的稅收根據美國的聯邦、州、地方三級政府根據權責劃分,對稅收實行徹底的分稅制。聯邦與州分別立法,地方稅收由州决定,三級稅收分開各自進行征管。

 

問:美國稅收的概况是什麽樣子的?
答: 美國的稅收制度可謂是非常完善。總體而言,美國的稅可分爲以下幾類,聯邦稅、州稅和地方稅;從稅種看,有個人收入所得稅、公司收入所得稅、社會安全福利保 障稅和健康醫療稅、銷售稅、財産稅、地産稅、遺産稅、禮品稅、消費稅等;從稅率看又分爲單一稅率、累進稅率和遞减率稅;在稅收的計量上有可分爲從量稅和從 價稅。

 

問:美國的稅收政策是如何制定與徵收的?
答:稅收的立法權在參議院合衆議員,負責聯邦稅收法規管理事務的機構是財政部負責分管稅收政策的助理部長辦公室;稅收征管機構爲國內收入局與關稅署;國內收入局負責聯邦國內稅徵收及國內收入法案的執行;關稅署負責關稅徵收。

 

問:美國稅法是針對哪些人進行徵稅?
答:美國稅收準則是對所有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在全球範圍內所得到的收入進行徵稅。但不重複徵稅。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無論在不在美國居,或出入境美國多少次,都需要向美國申報個人所得稅。

 

問:符合美國“稅務居民”的條件有哪些?
答: 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會成爲美國的稅務居民,必須進行每年一次的稅務申報。以下是成爲美國稅務居民的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條即必須履行納稅義務。
(1)美國公民
(2)持有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者       
(3)外國人于課稅當年度在美國停留31天以上,加計前兩年停留的天數,合計達183天。

 

問:申報人每年提交稅表的時間?
答: 美國稅務報稅最後截止日期是每年4月15日或之前寄出前一年的稅表,如遇周末或法定節假日可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納稅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可以在4月15日前提出申請延期至8月15日。如果理由充分,還可以第二次提出延期至10月15日前申報。

 

問:申報人報稅時的五種身份有哪些?
答: 美國稅務申報人可以以五種身份申報。單身(Single),戶主(Head of Household),符合條件的喪偶人士(Qualifying Widow or Widower),已婚幷聯合申報(Married Filing Jointly),或已婚但分開單獨(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申報這5種形式申報。 
報稅人如果符合一種以上身份,可以自由選擇導致最低賦稅的報稅身份來申報 所得稅。綠卡持有人對當年收入一定要申報,因爲每年申報是保持身份的必要條件。申報幷不代表一定要繳付高額稅務。美國稅收是相對人性化,很多開支可以從收 入中减免,很多收入也可以豁免稅收。更有一些開支可以直接抵扣需要繳納的收入稅,達到避稅的目的。

 

問:常見的稅表種類有哪些?
答: 美國稅務稅表種類有兩種: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s)和列舉扣除額(Itemized Deductions)。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最適合納稅人的表格申報,也可每年更換。標準扣除額適用于收入來源比較單一,或無收入,無財産的納稅人。例如 學生等。每年根據不同報稅身份,會有一個標準的扣除額可以從總收入中抵扣掉。而大多數納稅人,都會選擇列舉扣除額,因爲可以從總收入中扣除的項目和金額較 多。

 

問:稅法中FATCA有哪些新內容?
答:美國國稅局爲了追查納稅人的 海外所得,可謂無所不用其極。除了推出海外金融賬戶披露條款(簡稱FBAR),更依據HIRE法案制定了《外國賬戶稅收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從兩方面著手,既要求美國個人自願披露特定的海外金融資産,再雙管齊下要求外國金融機構主動提供賬戶持有人具有美國身份的賬戶資訊。  

 

問:如果解析FATCA中的規定?
答: 在FATCA規範下,美國納稅人若在美國境外持有特定的金融資産,而這些資産的加總價值超過50,000美元,就必須將這些資産項目填報在新增訂的 8938表。美國納稅人被要求應于8938表披露的這些特定資産包括:(1)美國以外的金融機構管理之存款賬戶或保管賬戶;(2)非通過金融機構管理的下 列資産,包括非美國發行的股票或有價證券;以投資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或契約,而該商品的發行人或交易對手不是美國機構(或美國人);持有任何非美國企業 的所有權。未以8938表申報特定外國金融資産的納稅義務人,依規定會被處于10,000美元的罰金;倘若納稅義務人在收到美國國稅局的通知後,仍持續一 段時間未申報,最高處罰可達50,000美元。

 

問:按時納稅的好處是什麽?
答:提高納稅人的信譽度,爲子女未來的就學與家庭的房屋與購車計劃提供便利。

 

問:在决定移民前是否應該做好財産及稅務規劃? 
答:是的。

 

問:如果進行財産的合理規劃還達到避稅的目的?
答:我們會根據每個不同的客戶量身定做不同的財産規劃及避稅的方案。全程有美國注册會計師進行跟踪服務,解决客戶不同階段的需求。

 

問:成爲美國納稅居民後避稅的可能性
答: 美國是一個法制化高度健全的國家,但是任何嚴格的規章制度都有其可操作性。做好移民前資産的合理規劃,不光爲您個人及家庭帶來利益及便捷,也會爲日後在美 境內進行合理避稅提供方便。專業的注册會計師將會針對不同的案例給出不同的避稅方案,通過多種手段及途徑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因此進行財産的合理規劃與管 理是移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問:移民美國後如何尋找懂中文的注册會計師?
答:在美國境內有許多華人注册會計師。他們不但能講熟練的中英文,在業務水平上也很具專業性。尋找到以爲滿意的注册會計師爲自己服務幷不是難事。除此之外,我們也可以爲客戶提供海外的財務諮詢及注册會計師方面的服務,以解决客戶的後顧之憂。

 

非美國居民稅務申報服務問答:
問:請問那些非美國居民需要申報美國稅?

答: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規定, 非美國居民如果當年有美國境內收入,包括雇傭收入,自雇收入,房産租賃收入,或者投資收入等,在一般情况下,應向美國政府申報其美國境內收入所得幷繳納入息稅(Income Tax),幷提交個人稅稅表(Individual Tax Return,Form 1040NR)。

 

問:如何從稅務角度定義非美國居民?
答:從稅務角度來說,一個外國人被定義爲美國稅務居民,他必須至少滿足以下的兩個條件:
1. 當年在美國境內居住至少31天,幷且
2. 在過去三年內居住在美國境內183天,該實際居住天數計算方式爲:
a) 當年居住在美國境內天數以100%計
b) 過去的第一年居住在美國境內天數以1/3計
c) 過去的第二年居住在美國境內的天數以1/6計

如果一個外國人符合上述實際居住天數的要求,他則被認定爲美國稅務居民,需要像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一樣申報美國稅,而全球收入納稅。而如果不符合上述實際居住天數要求,該外國人則是非美國居民,他的美國境內的收入需要納稅。

 

問:我是中國公民,在美國持工作簽證,工作了一段時間,回到了國內。我應當是美國稅務居民,還是非美國居民?在中國工作,我應當怎麽報稅?
答:您可能是美國稅務居民,也可能是非美國居民。這取决于您在美國工作的時間。如果時間較短,不够實際居住天數(Substantive Presence Test),那麽您將被認爲是非美國居民。根據美國國稅局(IRS)的要求進行非美國居民個人稅申報工作(1040NR)。

 

問:我是中國公民,沒有美國綠卡或者公民身份,也不在美國常住,但是在美國有投資房産,是否需要報非美國居民個人稅?
答:一般來說,您的情况屬美國非稅務居民範疇。如果您的房産有房租收入,一般情况下需要報稅。如果您的房屋當年被交易賣出,我們强烈建議您報稅,這樣您的資本利得徵稅合理,您可以拿回美國國稅局事先預扣的資本利得中的一部分。具體情况,請諮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