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與管理

什麽是股份公司(general corporation)?

 

股份公司又被稱爲"stock corporation"(股份公司)、"open corporation"(公開招股公司)、或者"C Corporation"(C型公司)。在許多情况下,尤其是股東人數會超過30人的時候(如公司籌劃上市或者計劃發行私募股票),我們會向客戶推薦注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在很大範圍上被允許享有自主變通的空間,這都要歸功于特拉華州的股份公司法律和案例在200年來始終堅持對良好誠信的管理决策的尊重。

 

股份公司的權力一般有三個等級:股東、董事和管理人員,每一級別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權利和義務。

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但他們幷不管理公司。通常,股東按照其各自所持有的股份數(每股享有一票的權利)享有董事會成員選舉權以及對公司其它重要事項的投票權。

持有公司發行的絕大多數股份的股東可以掌控公司。這些人通常被稱爲控股股東。對于小股東來說,控股股東肩負著更爲重大的責任。

小股東(任何不具備公司控制權的股東)通常無需對公司負有任何責任。他們可以隨時賣掉他們所持有的股票,也可以把他們的投票權委托或者送給任何他們選定的人。

股東有兩種方式可以獲得收益:

(1)在董事會宣布分紅時,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分紅;
(2)公司發展壯大時,其所持有的股票價值的增長。

董事經營公司幷負責整個公司的管理。他們對所有主要商業行爲均負有責任,如發行股票、推選管理人員、雇傭主要管理團隊、制定公司政策、以及設定他們自己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薪資和福利報酬。

董事决定是否對股東分紅,如果是,要分多少。董事發行公司股票,幷且自己可以擁有公司股票。

董事對公司負有一定的信托義務。他們必須忠誠于公司,必須根據所瞭解的情况做出獨立决定,不能進行不良行爲如假公濟私或虛假交易,而且必須爲公司及其股東的最大利益著想。

董事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做出决定及采取行動:參加預先公布的需達到法定人數的董事會議;或者不召開會議,所有董事一致簽署書面同意書。董事不能向其他董事贈送或出售其投票權或者由其他人代理投票。

一般來說,只要股東投票過半數,董事就可能因爲某種原因或者毫無理由的被免除職務或替換。這就是爲什麽說控股股東可以掌控公司。

公司的管理人員爲董事會工作幷處理公司的日常事務。他們實施董事會的决策,幷執行董事會制定的政策。管理人員通常是總裁、副總裁、秘書和財務主管。但是,董事會也可以指定其他他們認爲合適的管理人員,如CEO(首席執行官)、CFO(首席財務官)、銷售經理、運營經理、或任何其它他們想設定的職務頭銜。

管理人員可能得到股票作爲報酬,或者也可以在董事會的指示下購買公司股票。

 

要素:
• 三級權力管理模式:股東,董事,管理人員
• 明確的權責分工
• 規模不受限制
• 董事運營公司
• 董事由股東選舉
• 股東擁有公司
• 小股東無需對公司負責
• 如果滿足所有條件可以申請成爲S型公司

 

一般用于:
• 想要上市的公司
• 籌集資金
• 幷購其它公司
• 將生意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