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專利

申請美國專利

 

一、美國專利的類型
美國專利包括三種不同的專利類型:發明專利、外觀設計與植物專利。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核發下列三種專利證書:
1、發明專利(Utilitypatent):方法、機器、製品或物之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規定及條件下獲得專利。
2、外觀設計(patentfordesign):任何人創作具新穎、原創及裝飾性之産品外觀設計,得依本法之規定及要件取得專利。
3、植物專利(Patentforplant):凡發明、發現及無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種,包括耕種培養之變化、變種、混合及新發現之植物種苗者,得依本法規定取得專利,但不包括由塊莖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狀態下發現的植物。
4、臨時申請(ProvisionalApplication)【在一年內必須轉成正式申請】:只提交說明書及附圖,一年內必須轉成正式專利申請,或者以此臨時申請爲優先權提出新的正式申請。享有臨時申請的申請日。由于臨時申請案的專利期限將會從臨時申請案的申請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請人都不太會選擇直接將臨時申請案轉爲一般申請案。

注意:美國沒有發明新型專利保護類型。

 

二、美國專利制度及保護期限
1.美國專利申請特殊的專利制度
先發明原則:所謂先發明原則是指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授予最先作出發明的人。它與先申請原則截然不同,後者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自然人或法人)。中國企業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能把研究組領導、實驗室助手都算爲發明人,只有真正想出創新主意的人和真正掌控實驗的人,才能是專利申請人。如果不能如實披露誰是真正的發明人,競爭對手僅憑此一條,就可以把專利否了。
小規模實體(SmallEntity)制度:美國專利制度采用小規模實體制度,申請人如果是獨立發明人、非營利團體、或者少于500人的中小型企業,則美國專利局的專利費用减半收取,使用電子申請的小規模實體申請費還可再减半。
獨特的分類系統:美國專利制度還有一個主要的特點,那就是其基本上不采用國際專利分類,而是一直沿用自己的專利分類,即使受到國際協議的約束,USPTO也只是將美國分類號用計算機系統轉換成IPC分類,標在其專利文獻的首頁。
新穎性之要求(先發明原則及一年優惠期原則):一發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專利或已公開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販賣超出一年,該發明即喪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則仍具有申請專利之新穎性。
全審查制:由于美國實行的是全審查制,所以在申請美國專利時不需要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
重新領證(ReissuePatents):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2年內在不超出原申請案範圍內擴大權利要求的範圍;或公告後于專利的有效期間,更正錯誤而重新公告。

2.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審查制度及保護期限
1)審查制度
美國的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新穎性審查、全實質審查制,一般自動進入實質審查,審查意見通知最早自遞交申請日起1.5年收到,審查周期約爲2.5-3年。一般發明專利約3-5年授權。
2)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保護期限是2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授權後,繳納維持費的期限是:自授權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須繳納年費或維持費,否則專利權將失效。植物專利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
另外針對發明專利申請案,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專利商標局或發明人延誤的時間,適當調整專利保護期。舉例來說:若專利申請案因爲專利商標局的延誤而沒有在三年內獲准,專利商標局將會將超過三年的天數加入專利期。
3.外觀專利保護期限及審查制度
美國的外觀設計專利制度對部分外觀設計進行保護,其保護範圍不但及于外觀設計申請文件本身所體現的産品,還可以擴展到以部分外觀設計爲設計要點的多個實施例中。
外觀設計采用實質審查制,一般1-1.5年授權。外觀專利保護期限爲14年,自授權日起算,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

 

三、發明專利申請途徑及所需文件:
包括巴黎公約途徑和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途徑提出申請。
1.巴黎公約途徑:
在中國申請後,在第一在先專利申請日(即優先權日)起12個月届滿前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專利申請,可以享受優先權的待遇,需要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申請所需文件及信息:
1)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2)申請信息:申請人及發明人中英文名稱/姓名、地址及郵編,申請國家,連絡人等;
3)如果要求優先權,還需提供在先申請的受理通知書及在先申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優先權證明文件可以在申請同時或自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提交);
4)小規模實體陳述書(如申請人爲個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業,或非營利性團體);
5)宣誓書及委托書。

2.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的英文縮寫,是有關專利申請的國際條約。根據PCT的規定,申請人可以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申請,指定向全球幾乎所有國家申請專利,即在中國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向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在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USPTO局提出進入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
1)提交的原始申請文件及PCT請求書或已公布的PCT申請小册子;
2)國際檢索報告;
3)按專利合作條約第19條提出的修改過的權利要求(如有);
4)國際初審報告,按專利合作條約第34條修改的申請文件(如有);
5)小規模實體陳述書(如申請人爲個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業,或非營利性團體);
6)宣誓書及委托書。

 

四、外觀專利申請途徑及所需文件:
包括巴黎公約途徑和直接向美國提出申請途徑。
巴黎公約途徑:在中國申請後,在第一在先專利申請日(即優先權日)起6個月届滿前向美國專利商標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可以享受優先權的待遇,需要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需要準備的材料及提供的信息:
1)申請信息:申請人及發明人中英文名稱/姓名、地址及郵編,申請國家,連絡人等;
2)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申請人應當提交立體圖(展開圖)和六面視圖(即主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六面視圖的尺寸比例必須一致。必要時可以提交參考視圖。
3)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4)如果要求優先權,還需提供在先申請的受理通知書及在先申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
5)小規模實體陳述書(如申請人爲個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業,或非營利性團體);
6)宣誓書及委托書。